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,可于1月31日下午5:00前,持本人身份证、准考证,向所在中学或报名点提出书面复核申请,中学或报名点签署意见并审核盖章,各县(市、区)、设区市招办(考试院、招考中心)逐级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。
来源:
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
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,可于1月31日下午5:00前,持本人身份证、准考证,向所在中学或报名点提出书面复核申请,中学或报名点签署意见并审核盖章,各县(市、区)、设区市招办(考试院、招考中心)逐级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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